董监高责任险不能沦为高管违法违规“庇护伞”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时间:2020-04-10
一夜蹿红的董责险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是否受欢迎?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进行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有17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而从2019年年初至今,共有61家上市公司投保董

一夜蹿红的董责险在我国上市公司中是否受欢迎?记者根据上市公司公告进行的不完全统计显示,今年以来,已有17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而从2019年年初至今,共有61家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与我国上市公司总量相比,投保比例还很低。近期,受个案事件影响,董责险的知名度急剧提升,业内人士表示,这对董责险市场的发展有促进作用,但证券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才是最重要的促进因素。

董监高责任险,又称职业赔偿保险,是指由上市公司或者公司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出资购买,对被保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管理职责过程中,因被指控工作疏忽(Negligence)或行为不当(其中不包括恶意、违背忠诚义务、信息披露中故意的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违反法律的行为)而被追究其个人赔偿责任时,由保险人负责赔偿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责任抗辩所支出的有关法律费用并代为偿付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的保险。

董监高责任险素有“将军的头盔”之称,它是有助于身处一线的公司董事高管分散履职风险的一种保护性工具。董监高责任险并非新生事物。早在2001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提出,上市公司可以建立独立必要的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002年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指出,经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可以为董事购买责任保险。虽然董监高责任险制度由来已久,但眼下主动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并不多。但在科创板首批28家企业中,有13家为董监高购买了责任险。

伴随着上市公司综合治理水平的提升,监管力度不断升级,董事高管履职行为越来越规范化,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呈现上升趋势,一方面,董监高责任险在保护股东权益方面发挥独特作用。如果高管出现履职不力,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时,董监高责任险可以作为可执行财产,用于赔偿利益受损的投资者。另一方面,董监高责任险能解除上市公司高管在履职过程中的后顾之忧,有利于发挥董监高的积极性与主观能动性,为公司创造效益。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董责险是个非常有针对性的保险计划。董监高责任险可为上市公司高管履职中出现的错误或疏忽等不当行为“买单”,但并不代表董监高可以肆意妄为。董监高责任险通常涉及相关高管履职时出现的无意性差错或错误,不存在“故意”或“恶意”成分。如果涉嫌财务造假、违规减持、违规质押与担保、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等情况,就算买了董监高责任险,也不会得到赔付。从公司的治理角度看,购买董监高责任险,其实是引进保险公司的外部监督,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的内部经营管理。

截至目前,就国内已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上市公司来看,保险公司并没有实际赔付过的公开案例。但规范上市公司高管的行为,除了进一步强化监管之外,在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时,不妨先由上市公司与高管共同出资购买,且高管出资比例不低于一定比例。如果投保期内高管履职中没有出现不当行为,则由上市公司全额返还高管出资;一旦出现不当行为,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出资由高管个人承担。从而让董监高责任险不会成为上市公司高管违法违规的“庇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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